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烟台市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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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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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如下: 一、基础信息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名称:颗粒物、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悬浮物、PH值、磷酸盐)、危险废物 *、排放方式:烟尘灰大气排放,含尘雨水进入收集池回用,生活污水进入*政管网,危险废物委外收集处理。 *、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名称:洒水车、洗扫车、雾炮、危废处理间 *、运行状态:正常运行 四、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排污许可证,发证部门:***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编号:*****************X***Q,有效期至****年*月**日。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名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级别:较大[较大-大气(Q*-M*-E*)+较大-水(Q*-M*-E*)] *、备案部门:***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备案时间:****年*月**日 六、岸电规格型号及用电价格 (一)岸电规格型号
(二)用电价格 收费包括电费*.**元/千瓦时,服务费*.*元/千瓦时。 万华码头公司鼓励作业船舶使用岸电,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期间对使用岸电的船舶免收电费、服务费;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期间免收服务费;自****年*月*日起恢复正常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对《**港西港区液态烃泊位增加乙烷货种作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港西港区液态烃泊位增加乙烷货种作业 建设单位:**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本工程*** 套乙烷卸船臂(DN*** CL***),分别位于港区已建 ***#泊位和***#泊位,各自*套;(*)*根DN***乙烷卸船支主管,每个泊位处*根:单根长度约**m,DN***管线起点为乙烷装卸臂,同一泊位处*根管线合并后上翻至码头区域已建管廊;(*)依托现有管廊*** 根 DN*** 乙烷卸船输送主管线输送至万华工业园界区,长度约*.*km,设计流量****m*/h;* 根 DN*** 预冷循环线:长度约为*.*km;*根DN*** 低温火炬放空线:长度约为*.*km;(*)作业货种及吞吐量:新增乙烷卸船,年吞吐量为***.*万吨; *、建设地点:**开发区大季家**港西港区内,**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和***#泊位。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工程装卸臂、管道均密闭操作,通过气液两相平衡维持气压稳定。按照液体化工品装卸船作业技术规程,装卸作业前首先对输送管线管线进行氮气通线试压,确认管线通畅、无泄漏。因此正常情况下,装卸过程中不产生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及管线密封点处可能存在少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装卸完成后进行扫线,吹扫完成后,装卸臂内仅保留部分气相物料,经泄放线到达万华工业园火炬放空。厂界VOCs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 *、废水 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泊位,不新增废水排放,对码头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上装置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中排放限值要求后外海排放,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压载水严禁在港区内排放。 *、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运营期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车辆、船舶鸣号次数等措施,工程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固体废物 营运期到港船舶垃圾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处理。 运营期间陆域生活垃圾由*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码头装卸设备产生设备保养、维修等使用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企业拟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备的应急体系,确保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E-*eWp*f*qyhtorM*qRiWA 提取码:*eu*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 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络连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zpWmXrsLJsBh**lub*FQw 提取码:rbp*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邮寄通讯地址:**开发区大季家**港西港区内(**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朱经理收) 联系人:朱锦波 电话:****-******* 邮箱:*********** 环评单位:**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开发区长江路***号电子大厦*** 电话:****-******* 联系人:宋工 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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