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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0号河颐小区36幢3单元201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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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1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0号河颐小区36幢3单元201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0号河颐小区36幢3单元201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位于******黄河路***号河颐小区**幢*单元***(原**幢)【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不动产权第*******号】房产。后附《询价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房屋尚未腾空,竞买人自行查看,法院不统一组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垫付,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罗万英(共有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拍卖余款”。 户名:******人民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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