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氯苯甘醚、辛酰氧肟酸、*-吡啶甲酸投料及包装废气、工艺废气,上料间、离心出料及干燥间废气,工艺废水处理不凝气,活性炭解析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及危废库废气。 氯苯甘醚、*-吡啶甲酸投料及包装废气、辛酰氧肟酸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氯苯甘醚有机废气,上料间、离心出料及干燥间废气经“一级深冷(-**℃)+树脂吸附”预处理;辛酰氧肟酸投料废气及工艺废气,*-吡啶甲酸工艺废气经“一级深冷(-**℃)”预处理后和工艺废水处理不凝气一并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活性炭解析废气经“一级水冷+一级深冷(-**℃)”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一般控制区、《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Ⅱ时段及表*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液态料均采用密闭上料间,管道密闭输送;干燥机设置在封闭间内,离心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无组织废气转化为有组织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氯苯甘醚静置废水、*-吡啶甲酸蒸馏冷凝水),喷淋塔废水,设备、滤袋和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化验室废水,水浴废水和生活污水。 工艺废水(氯苯甘醚静置废水、*-吡啶甲酸蒸馏冷凝水)和喷淋塔废水经高盐水处理设施(低温刮板结晶技术)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m*/h,处理工艺:调节池+酸化水解+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年修改单、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对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置系统、车间地面等落实防渗、防腐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过滤滤渣、蒸馏残渣、油水分离废液、废活性炭、冷凝液、解析废液、除尘器粉尘、废树脂、废除尘布袋、废盐、废包装袋/桶、清洗废液、化验室废液、污泥、废过滤袋、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过滤滤渣、蒸馏残渣、油水分离废液、废活性炭、冷凝液、解析废液、除尘器粉尘、废树脂、废除尘布袋、废盐、废包装袋/桶、清洗废液、化验室废液、污泥、废过滤袋、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CODCr(管理指标)≤*.**t/a、NH*-N(管理指标)≤*.***t/a;颗粒物≤*.***t/a、VOCs≤*.***t/a。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及事故水池(含初期雨水,容积****m*),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制定应急疏散路线及安置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八)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