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东明县第一实验小学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第一实验小学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澄清通知 现按有关规定,对“***第一实验小学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进行以下澄清,磋商文件与本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内容如下: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款中“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修改为“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此内容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第一实验小学 代理机构:************ 时 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