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东明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详细信息 菏泽*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合同履行期限 原“合同履行期限:每一年为一个托管周期,每年考核合格后进行合同续签,最长可续签*个托管周期。” 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年,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实施期间,若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变更事项:节能收益分享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及标准第五条第*款节能收益分享(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 “*.节能收益分享(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投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从第二个托管周期起,当期综合能耗费用相比当期能源基准产生降幅的,医院参与节能收益费用分成,按以下比例差额分档累加计算分成: 综合节约率低于*%时,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亏损。 综合节约率在*%-**%(含)时,全部节能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综合节约率在**%(不含)-**%(含)时,该部分节能收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进行分成。 综合节约率在**%(不含)-**%(含)时,该部分节能收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进行分成。 综合节约率在**%(不含)-**%(含)时,该部分节能收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进行分成。 综合节约率在**%(不含)-**%(含)时,该部分节能收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进行分成。 综合节约率超过**%(不含),该部分节能收益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进行分成。”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人民医院 地址: ***工业**段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省菏泽*鲁西新区珠江路****号建树产业园三号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杨雨莹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