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523破2号延长债权申报期限公告暨一债会另行通知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 公 告 (****)鲁****破*号 本院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于****年*月*日作出(****)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鲁****破*号决定书,指定**齐鲁(**)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地维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破产工作顺利进行,经管理人申请,本院决定将债权申报期限**至****年*月*日。**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省***府前大街**号**财富中心**楼。联系人:王律师***********、刘律师***********)。 **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了切实保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原则上采取以邮寄申报为主、现场申报为辅的方式。 **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事项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省***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省***人民法院公告(万特瑞**债权申报期限暨一债会通知).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