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山东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总承包澄清与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
标段名称
**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总承包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施工图设计合同价万元。设计费报价含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如需要)、管线改迁设计、专家咨询、图纸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的整理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部设计工作,配合各阶段的报批、评审、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包括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的现场配合和服务工作等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开展的一切工作的费用(“交钥匙工程”)。
(*)施工合同价=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下浮率)。
施工图纸图审后报财政评审,财政评审后的价格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计价依据:
*)执行现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及铁路工程定额。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订或新颁,除强制性标准按国家、铁路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修订或新颁的标准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是否执行;执行新标准以及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减等事宜,承发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材料价格:
轨道材料(钢轨、道岔、轨枕、扣配件、接头夹板)执行**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年*月下发《城*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省价目表》,若公布新价格以新价格为准。
地材执行发包人下发开工令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相应价格,发包人下发开工令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公布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
*)材料调差:
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钢筋、钢结构、水泥、商砼、砂石骨料等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预算编制期价格* %时,按以上方式进行价格调整,预算编制期以开工报告下发当月为准。
*)人工费执行地*财政部门相关规定。
*)建安工程费中的工程变更及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因修改施工图及新增工程项目而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批准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按以下方式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原财政评审中有相同项目的,执行原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与原财政评审中有相似项目的,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相应调整材料价和机械费后执行下浮;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时按照本项目约定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重新组价。
*)由发包人组织实施经询价、招标后确定的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不参与下浮。
修改为:
**.*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施工图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价万元。设计费报价含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如需要)、管线改迁设计、专家咨询、图纸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的整理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部设计工作,配合各阶段的报批、评审、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包括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的现场配合和服务工作等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开展的一切工作的费用(“交钥匙工程”)。
*、施工合同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综合单价以财政评审后的单价为准。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为此,综合单价中的风险包括:①劳务、材料(部分)和其他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②承包人可以预见的困难和费用;③承包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有关费率变化。
*、施工合同价=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下浮率)。
施工图纸图审后编制预算报财政评审,财政评审后的价格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计价依据:
*)执行合同签订时《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及铁路工程定额;铁路工程定额无相应子目的可参考合同签订时**省相关的消耗量定额及相关修订补充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订或新颁,除强制性标准按国家、铁路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修订或新颁的标准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是否执行;执行新标准以及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减等事宜,承发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材料价格:
轨道材料(钢轨、道岔、轨枕、扣配件、接头夹板)执行**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最新《城*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省价目表》价格,材料价格最终以区财政部门的评审为准。
*)人工费执行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最终以区财政部门的评审为准。
*)建安工程费中的工程变更及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因修改施工图及新增工程项目而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批准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按以下方式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原财政评审中有相同项目的,执行原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原财政评审中有相似项目的,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相应调整材料价和机械费后执行下浮;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时按照本项目约定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重新组价。
*)由发包人组织实施经询价、招标后确定的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不参与下浮。
*、价格调整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材料*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根据约定对其进行调整。
材料价格的调价方法 :
*)、材料*场价格波动幅度以材料*场价格波动值(材料施工期信息价格-材料基准价格)与材料基准价格的比值来确定。
*)、材料*场价格波动幅度±*%内,材料价格不调整;材料*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的,调整超过±*%部分的价差,调差部分只计取规费、税金。
*)、材料基准价格按财政评审出具的报告中载明的日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电子版材料信息价执行。材料施工期信息价格指施工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电子版的材料信息价。
*)、材料调差:
材料涨价:材料施工期信息价格-材料基准价格*(*+*%)
材料跌价:材料基准价格*(*-*%)-材料施工期信息价格
*)材料价格调整的范围:钢筋、钢轨、钢结构(主要钢构件)、电缆、水泥、商砼、砂石,其他材料不再调整。
备注:钢结构可参考主钢材料价格进行调整(例如钢板、型钢、角钢等)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
**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省******美恒***际汽车博览城A地块*号楼*-*层
招标人联系人
王刚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大道翠都国际A座**层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胡芳振、王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其他事项
本澄清修改内容在******公共**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时间
****年**月*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