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12)海商破字第4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
公 开 人:***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表决结果及第二次表决公告
***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债权人: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年**月**日将《***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家,其中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为*家,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元,其中表决通过的债权总额为*元,未达到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获得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现对《***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进行第二次表决。
请各债权人仔细阅读附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自行下载打印附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后于****年*月**日前将表决票邮寄回管理人处。未在规定期限内寄回的将视为弃权。
***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年*月**日
表决票邮寄地址:******西南河路***号*楼,收件人:王律师,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票.docx 下载 附件*:***建工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