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5)云0303强清1号云南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公 开 人:**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各位债权人: 根据**云维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云****清申*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公开报名并摇号确定,*****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指定**义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向**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文书应包含债权金额及债权形成详情、债权金额计算过程的说明、债务履约情况的说明、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有无财产担保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债权人可选择邮寄或现场方式提交债权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对于核实所邮寄的债权申报资料原件的时间由清算组另行通知。债权人可直接电话联系清算组工作人员领取债权申报文书及相关申报资料模板。 清算组办公地址:**省*****区**街道云维集团办公楼*楼***号恒基公司清算组办公室;联系人:韩律师,电话:***********;周律师,电话:***********。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