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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鲁03破6号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128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公 开 人: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关联公司联合管理人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关联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新大集团”)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金杜(**)律师事务所、****伦律师事务所、**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及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中融新大集团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联合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 联合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中融新大集团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现就核查的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地点*:**省******柳泉路**号二楼管理人办公地点 公示地点*:**省********东路**号中融新大集团总部方楼***会议室 公示地点*:**省******黛西五路**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公示地点*:**省菏泽****田桥镇**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楼二楼***室 公示地点*:**省菏泽******巨润建材有限公司活动中心 公示地点*:**省***经十路****号成城大厦B座**楼**物流公司管理处办公室 公示地点*:**省********焦化**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后十五日内要求联合管理人更正,需说明请求事项及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合管理人联系电话: ***********、***********、***********(公示地点*) 中融新大集团人事联系电话: ***********(公示地点*) ****-*******(公示地点*) ***********、***********(公示地点*) ***********、***********(公示地点*) **********、***********(公示地点*) ***********、***********(公示地点*) 特此公告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家关联公司联合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