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5)鲁0202破2号青岛创新丝路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印章、证件遗失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创新丝路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丝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破*号决定书,指定****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创新丝路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通知并多次与创新丝路公司相关人员核实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创新丝路公司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也未能接管到创新丝路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为维护创新丝路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推进,防止他人滥用创新丝路公司印章、证件等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其他事项或违法行为。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创新丝路公司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及创新丝路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即****年**月*日起全部遗失作废。自该日之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从事的与上述印章、证件有关的活动,均属无效行为,如有使用,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上述印章、证件的持有人见此声明后,应尽快交予管理人接管。
特此公告。
**创新丝路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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