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托盘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3:00
联系人:姚正刚
联系电话:13706343952
电子邮箱:gyb@qdjy.com
1.1 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木托盘的专业生产商,并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1.2投标方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货物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
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1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10.2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开出)方式,于2024年8月22日16:00前交纳。
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单位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李沧二支行,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汇款备注:木托盘投标保证金。
10.3.4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供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3.5落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标书正副本共一式5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凭汇款底单在招标方换取收据。
12.3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4.2开标时,投标方代表按签到顺序,依次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招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
评标时,招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方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方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6.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答疑和澄清。
16.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方可对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综合评价标准最优的投标方进行最终审查。
18.1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方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18.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19.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19.2 当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后,招标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其他投标方落标。
20.1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中标合同。
20.2 招标文件、中标方对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3 因中标方原因如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20.4合同有效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1 木托盘定义、板材、性能及试验方法、检验参照GB/T 2828.1、GB/T 2934、GB/T 3716、GB/T 4995、GB/T 4996、GB 17657、GB/T 23898。
2.1所用材质为干全新料,材质应均匀,无虫蛀、腐败、霉败、开裂现象。
2.3外观表面应平整、方正。铺板表面无起皮或鼓起、多层板无开胶、无毛刺、无杂物、无污迹、无破损、无裂纹和变形现象。同一批产品色泽应基本一致。
2.6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热处理(熏蒸)的木托盘,须打印热处理(IPPC)标识,开具熏蒸证明。
2.7 在满载(动载负荷)情况下,用叉车叉起,行进200米再落下,如此重复三次,托盘不应有破损、开裂现象。
2.8多层板木托盘铺板四角应局部倒棱,倒棱尺寸为10mm*45°。
2.9.1格式木托盘结构、技术指标及示意图,见表1及附件1。
格式木托盘(GB/T 4995 联运通用托盘 性能要求)
|
||||
技术指标
|
小苏打、氯化钙(熏蒸)
|
|||
静载荷kg ≥
|
4000
|
|||
动载荷kg ≥
|
2500
|
|||
堆码层数,层≥
|
2
|
|||
(单块板)公差,mm
|
长度
|
±5
|
||
宽度
|
±2
|
|||
厚度
|
±2
|
|||
规格尺寸( |
1100*1100*120
|
|||
叉孔形式
|
双向进叉
|
|||
铺
板
|
材质
|
实木板条
|
||
形式
|
格式
|
|||
长*宽*厚( |
1100*90*20
|
|||
块数
|
7/7
|
7/7
|
||
木梁
|
尺寸( |
1100*80*50
|
||
块
|
3
|
|||
2.9.2多层板木托盘结构、技术指标及示意图:见表2、附件2。
多层板木托盘(GB/T 4995 联运通用托盘 性能要求、GB/T23898 木质平托盘用人造板)
|
||||||
技术指标
|
小苏打
|
氯化钙、硫酸钾
|
小苏打、倍半
|
|||
静载荷kg ≥
|
3000
|
3000
|
3000
|
|||
动载荷kg ≥
|
2500
|
2500
|
2500
|
|||
堆码层数,层≥
|
2
|
2
|
2
|
|||
公差,mm
|
长度
|
±10
|
±10
|
±10
|
||
宽度
|
±10
|
±10
|
±10
|
|||
厚度
|
±2
|
±2
|
±2
|
|||
规格尺寸( |
1050*1050*120
|
1100*1100*90
|
1050*1050*120
|
|||
叉孔形式
|
四向进叉
|
四向进叉
|
四向进叉
|
|||
铺
板
|
材质
|
胶合板(免熏)
|
胶合板(免熏)
|
胶合板(免熏)
|
||
形式
|
整板式(碎芯定尺板)
|
整板式(碎芯定尺板)
|
整板式(整芯定尺板)
|
|||
长*宽*厚( |
1050*1050* 15(上)/1030*1030*15(下)
|
1100*1100*15
|
1050*1050* 15(上)/1030*1030*15(下)
|
|||
块数
|
1
|
1
|
1
|
1
|
||
1
|
1
|
1
|
1
|
|||
垫块
|
尺寸( |
90*90*90
|
90*90*60
|
90*90*90
|
||
块
|
16
|
16
|
16
|
|||
叉孔,mm
|
270/110/270
垫块距底铺板边10mm
|
250/220/250
垫块与底铺板边10mm
|
270/110/270
垫块距底铺板边10mm
|
|||
将木托盘一个角垂直提起,并使其对角距地面1.5m,然后向平整的混凝土地面连续跌落两次。表面及粘连处无裂纹及影响使用的变形为合格。
木质托盘应无虫蛀,应进行必要的工艺处理,保证木质托盘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0.0%,相关工艺应符合装载包装产品的有关卫生要求。
5.3.2 托盘材料含水率及物理机械性能的检验和质量保证由供货方负责。公司不定期抽查做跌落性能测试。
进货检验只对尺寸、外观进行检验,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数按GB/T 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3,合格质量水平AQL=6.5,见表4。
批量范围
|
正常一次抽样
|
||
IL=S-3 AQL=6.5
|
|||
样本数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
<51
|
2
|
0
|
1
|
51~90
|
8
|
1
|
2
|
91~150
|
13
|
2
|
3
|
151~500
|
20
|
3
|
4
|
6.1 托盘的尺寸、外观及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第2章的规定。
6.2 外观、尺寸任一项不合格,该个托盘为不合格;当不合格样品数大于或等于表4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数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6.3 物理机械性能任何一项不合格,需要重新双倍数量抽样进行复检,如合格,该批为合格批;如不合格,该批为不合格批。
8.1 每个托盘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生产厂名称、批号、产品类型、规格、载重量、甲醛限量标志、检验员印章等。
8.3运输及贮存过程中托盘应摆放整齐,避免野蛮操作,防止机械碰伤;应避免日光曝晒、高温、热源、火源;应避免潮湿、虫蛀。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及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交货时间、数量特别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三日内完成相应订单的供货,具体需求时间和需求数量,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木头托盘单次送货量≥200个。
|
||||||
备注:1、合同单价为含运输费、含13%增值税到甲方厂内交货的一票到厂价;
2、合同数量为大致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
|
||||||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或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
2.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签署前经确认的甲方的技术要求(如有,以图纸和技术协议为准)、供方的投标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乙方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资质,并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执照、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乙方公章确认)验证,验证合格后复印件留甲方备查。
1.货物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破、防锈,防腐,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1.乙方对货物及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质量和数量负责,货物及附件均应附质检合格证等相关等资料,且须随货物同行。否则视为乙方逾期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十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及附件质检合格证等相关等资料作为甲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1.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确定的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仓库(青岛平
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及货物装置等
均应符合国家安全运输的要求;运输各项费用(不含货到卸车费用)及风险均由乙
3.乙方交付货物时造成其损坏或损害、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验收发现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甲方均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货。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货,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以共同选定的第三方(具备质检资格)检验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预付,最终由过错方承担。
1.货物安全到达现场,经甲方书面签收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天付款。
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发票户头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以合同货物原不含税单价为基础,以新税率换算出其新的含税价格作为该货物新的合同单价。
1.乙方应当保证按时交付货物(履约),逾期交货(履约),每日应按当批货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3.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5.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4.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5.任何时候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6.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1.双方对本合同所列双方住所、通信、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均确认为有效通讯信息,所有函件及诉讼等法律文书一经寄出、发送即视为送达;各项信息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文书电子扫描件、电子文档的传输(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传输,否则无效)认同与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询价招标或供货,由此产生的违约金,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签署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及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交货时间、数量特别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三日内完成相应订单的供货,具体需求时间和需求数量,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木头托盘单次送货量≥200个。
|
||||||
备注:1、合同单价为含运输费、含13%增值税到甲方厂内交货的一票到厂价;
2、合同数量为大致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
|
||||||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或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
2.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签署前经确认的甲方的技术要求(如有,以图纸和技术协议为准)、供方的投标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乙方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资质,并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执照、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乙方公章确认)验证,验证合格后复印件留甲方备查。
1.货物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破、防锈,防腐,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1.乙方对货物及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质量和数量负责,货物及附件均应附质检合格证等相关等资料,且须随货物同行。否则视为乙方逾期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十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及附件质检合格证等相关等资料作为甲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1.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确定的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仓库(青岛平
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及货物装置等
均应符合国家安全运输的要求;运输各项费用(不含货到卸车费用)及风险均由乙
3.乙方交付货物时造成其损坏或损害、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验收发现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甲方均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货。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货,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以共同选定的第三方(具备质检资格)检验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预付,最终由过错方承担。
1.货物安全到达现场,经甲方书面签收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天付款。
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发票户头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以合同货物原不含税单价为基础,以新税率换算出其新的含税价格作为该货物新的合同单价。
1.乙方应当保证按时交付货物(履约),逾期交货(履约),每日应按当批货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3.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5.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4.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5.任何时候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6.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1.双方对本合同所列双方住所、通信、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均确认为有效通讯信息,所有函件及诉讼等法律文书一经寄出、发送即视为送达;各项信息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文书电子扫描件、电子文档的传输(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传输,否则无效)认同与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询价招标或供货,由此产生的违约金,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平度分公司
住所: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邮政编码:266100
企业负责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0532-68081397
电子邮箱:gyb@qdjy.com
开户银行:建行振华路支行
账号:37101985310051008612
|
乙方(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投标函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公司:
兹授权我单位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 ___________项目投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人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投标单位
(签章)(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技术规范偏离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承诺
|
备注
|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投标文件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文件偏离
|
木托盘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物料
名称
|
外形尺寸
(mm)
|
动
载
荷
(t)
|
静
载
荷(t)
|
单位
|
年度
用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需要熏蒸
|
环保等级
|
|||||||||
1
|
格式
木托盘
|
1100*1100*120
|
2.5
|
4
|
个
|
800
|
|
|
是
|
||||||||||
2
|
多层板木托盘
|
1050*1050*120
|
2.5
|
3
|
个
|
12000
|
|
|
否
|
E2
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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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多层板木托盘
|
1100*1100*90
|
2.5
|
3
|
个
|
7000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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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
碎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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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多层板木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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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050*120
|
2.5
|
3
|
个
|
2000
|
|
|
否
|
E2
整芯
|
|||||||||
5
|
多层板木托盘
|
1100*1100*90
|
2.5
|
3
|
个
|
2000
|
否
|
E4
碎芯
|
|||||||||||
6
|
格式
木托盘
|
1100*1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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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4
|
个
|
500
|
|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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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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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每个木墩需钉3个钢钉,如出现偏钉现象,需相应再次补钉(补钉数量不超过2个);不得有任何铜丝等异物;
4、每个托盘上的毛刺需打磨干净,侧边无缝隙,多层板与木墩间不得有间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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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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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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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部
分
6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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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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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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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平均价为基准价来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为基础。投标供应商大于或等于5家时,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剩余报价取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在5家以内时,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取平均价为基准价。
基准价的评分为满分45分,价格每高出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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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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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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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今,每提供1个同类货物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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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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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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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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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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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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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商务合同主要条款的偏离情况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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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部
分
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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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企业规模及品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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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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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制造商的企业规模、行业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措施、品牌知名度等,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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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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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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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方在技术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为三个评价等级,优得5分,良得3分,及格得1分,不及格0分,由评委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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