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一批职工公寓家具需进行采购,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4收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泓久小镇。
1.6工期:投标方需报货物供货最短工期;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超期的,中标方需每超期一天按合同额的10%赔偿。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同类业绩情况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所有资格资料需提供清晰的PDF的电子版。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8月21日09:00前做好投标准备,等甲方通知后通过邮箱将盖章版报价发至gyb@qdjy.com邮箱中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地点。
2.6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及时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如因中标单位原因,自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方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