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招标文件
           
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施工
          
(3)工程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安顺路
          
(4)联 系 人:周同利 ,联系电话:0532-88082244,联系邮箱:jjyxb@qdjy.com
          
2.招标范围: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施工,地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安顺路,本次招标为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施工总承包。
          
3.工程内容及要求: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施工要求:
          
(1) 在大罐东侧位置设置可移动的智能槽罐车卸车泵1台,流量65立方米,扬程25米,高钙水槽车可直接卸车。
          
(2) 取水从中心沟利用潜水泵的方式,水和高钙水都采用碳钢管敷设到东西大罐,DN100的管线2根,长110米。
          
(3) 电源箱设置4个,放置在东罐罐底位置,包括总电源箱用、水用、高钙水用和照明用。电源取自海德公司的配电箱。
          
(4) 增加罐顶和装卸区的照明灯具,包括400W的3盏。
          
(5) 每个罐增加一个装车口。将罐体重新开口增加DN150的装车口,增加控制阀,操作台延长,便于一个人同时控制两个装车口。
          
(6) 东西大罐的大修:东罐最上方的支撑梁腐蚀严重,逐根更换。西罐最上面的拉筋腐蚀较轻,用厚8mm的钢板外包起来,外壁处加补强板。
          
桶体外表面除绣防腐,除锈等级达到Sa2.5,防腐油漆品牌要求:正品JOTUN佐敦,底漆为环氧富锌底漆,面漆为聚氨酯面漆,要求做两底两面,每遍漆膜厚度≥50微米。
          
(7)施工单位需要报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施工的合理工期。
          
4、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和防腐施工能力和业绩,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
          
(暂定)智能槽罐车卸车泵1台由招标单位购买,其它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购买。
          
(1.1)本工程按实结算,报扣甲供料总造价让利百分数,按下表执行:
          
| 工程内容
                | 扣甲供料总造价让利百分数
                | 
| 融雪剂储罐安措项目
                | 
该总造价让利百分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试验检测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保险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规费、利润等因素。
          
(1.2)本工程不计取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
          
(1.3)乙供材执行合同签订月的《青岛材价》(优先执行平度地区,若无执行青岛市)并参与让利;《青岛材价》中没有的经双方定质定价并不参与让利。
          
(1.4)本工程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附件1、2、3。
          
(2)企业简介、企业证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并参加投标答辩。
          
(5)项目组组成:成员清单及职责分工。
          
(6)提供业绩清单、合同证明。
          
(7)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
          
6、投标书提交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印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现场。
          
(2)参加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现汇的方式(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备注:融雪剂储罐安措投标保证金)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标时间:
           
(1)发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以邮件和电话方式报名。
          
(3)联系人:周同利、联系电话:0532-88082244、邮箱:jjyxb@qdjy.com
          
(4)现场踏勘:2024年8月16日~8月23日期间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招标单位现场联系人:贺文,联系方式:13370882008。
          
(5)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暂定)09:30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部二楼会议室(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开标。
          
8.开标程序:
          
(1)2024年8月26日(暂定)09:20前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按时签到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投标单位依次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并答标。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进行评价,推荐中标单位。
          
(5)报公司确定中标单位。
          
(6)发中标通知书。
          
9.招标原则:
           
(1)对投标报价情况、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7日内不与招标单位或委托的单位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采用现汇方式支付。
          
结算方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提交合格增值税发票后,付至工程结算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2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工程执行定额
          
执行《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以上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均不得做任何调整。
          
附件2:工程费率表
          
| 费用名称
                | 规定执行细则
                | |
| 措施费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发生计取
                | 
| 二次搬运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发生计取
                |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相应费率×50%计取
                |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不计取
                | |
| 规费
                | 安全施工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全额计取
                | 
| 环境保护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全额计取
                | |
| 文明施工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全额计取
                | |
| 临时设施费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全额计取
                | |
| 社会保险费
                | 税前删除
                | |
| 住房公积金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全额计取
                | |
| 环境保护税
                | 税前删除
                | |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
                | |
| 税金:执行《202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规定,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均不得做任何调整。
                | ||
          
附件3: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 专业综合工日
               | 建筑
               | 装饰
               | 安装
               | 市政
               | 园林
               绿化
               | 修缮
               (建筑)
               | 修缮
               (安装)
               | 
| 省价(元/工日)
               | 128
               | 138
               | 138
               | 117
               | 117
               | 133
               | 138
               | 
| 市价(元/工日)
               | 131
               | 146
               | 137
               | 117
               | 113
               | 140
               | 137
               | 
说明:综合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
          
零星用工人工工日单价执行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只计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计价依据及人工单价不因政策性调整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