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2024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对象结果的公示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年度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扬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 经各*各高校推荐、省级遴选,拟表扬先进集体***个,拟表扬先进个人***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舜耕路**号,邮编:******。 附件: *.****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x *.****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