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双溪村墨江路11号墨江路11号土地出租
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梅陇镇双溪村墨江路**号墨江路**号土地出租租赁面积*.*亩租赁用途其他租赁期限*年交易价格******.**元出租方**溪翔实业有限公司承租候选人**宏君环卫渣土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对招租结果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农村产权交易所反映。联系电话(赵老师***-********-***);联系地址(***云**路***号*号楼)。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期结束后,出租方将按规定与承租人候选人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