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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叉车处置招标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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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叉车处置招标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叉车处置招标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叉车进行处置。根据公司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客户前来投标。



1、招标说明:



1.1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招标物资标的明细如下:



报废3吨柴油叉车1辆, (车辆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D30N)。



1.3 交货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1.4 交货方式:中标单位自提。



1.5 联系人:周同利,联系电话:0532-88082896,邮箱jjyxb@qdjy.com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授权委托他人参加招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单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法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中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用、勘踏现场费用等)。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单(后附表)分项报价。



2.5 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58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提出,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8 参加投标单位于2024年58日16:00点将投标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电汇至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账户,逾期不再受理。现金,支票均无效。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不得参与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尽快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帐户:(汇款时备注:叉车投标保证金)



交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从其开设的基本账户开出,以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91370200661265583B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2.9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降低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10 严格按照招标书中报价表填写报价,不按本招标报价单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单位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2.11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2.12 本次招标为现场报价竞标,投标单位需到开标地点现场报价,另本次招标设置一个底价,若投标价低于我公司设置底价,则视为无效。



2.13 本次投标按照后附报价单报价。



3、开标



3.1 时间:2024年59日09:30,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3.3 参加人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4 开标程序:



3.4.1 已交纳保证金单位人员在2024年59日9:00-9:3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参与投标;



3.4.2 2024年59日09:30点开始招标;



3.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3.4.5 投标单位各自向招标单位提交报价单,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



3.4.6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价后宣布中标者或者经公司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确定中标单位。



4、其他约定事项:



4.1 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与招标单位签定协议,中标单位需在接到招标单位提货通知3日内预交相应货款,若不交纳货款则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退,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则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4.2 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提货通知5日内将货物清运完毕,同时将现场清扫完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成,招标单位视现场情况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4.3 现场装车人员必须听从招标单位人员指挥,不得装运本次招标内容外的物资,不得影响招标单位的正常生产,生产现场不得拍照,需遵守招标单位现场禁烟规定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 投标单位需在交纳保证金前联系招标方,现场查看货物状态;投标时则均视为已查看现场货物情况,默认货物现状;



4.5 货物装运完成后清扫现场,将废旧物资堆内杂物清运出公司,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6 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车辆和废旧物资投标报价单



































品类





报废车辆(元/宗)







备注





投标报价

















说明:



1、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价高者优先中标。



2)、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厂内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3)、物资装车时我公司派专人监管。



4)、物资清运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中标单位开具发票。



2、投标方是否响应招标方招标书的要求。(响应□ 不响应□ )



3、投标方的其它说明: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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